根据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》(明人社〔2020〕244号)规定,现对领取失业补助金权利、义务告知如下:
2020年3至12月,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、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职工,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。领取期间,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、 死亡、应征服务兵役、移居境外、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、被判刑收监执行的,停发失业补助金。
2020年3至12月,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、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职工,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。领取期间,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、 死亡、应征服务兵役、移居境外、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、被判刑收监执行的,停发失业补助金。